填报单位:(公章) 填表人及联系电话:李 涛 13870029988 填表日期:2016年12月15日
序号 项目名称 设定依据 "调整意见
(取消、承接或下放等)" 调整理由
1 "道路运输经营
许可症、道路
运输证及道路
运输从业资格
证工本费征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628号)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6年第9号)
《关于清理规范公路运输证照收费并重新核定收费标准的通知》(赣计收费字[2002]567号)" 取消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项目的决定》(赣府发[2016]45号
2 "一级道路客运
站站级核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628号)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34号)" 承接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项目的决定》(赣府发[2016]45号
备注:调整理由栏填写“法律法规修改情况”或“对应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具体文件(名称、文号、具体项)”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