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赣鹰交货[2016]2号
江西省达锋物流有限公司:
你于2016年2月23日提出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申请。
经审查,你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09第3号令)第六条、第八条规定的条件、标准,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交通行政许可,准予你依法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本机关将在作出本决定之日起向你颁发、送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件。
二○一六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