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交发〔2018〕55号
基础设施建设扶贫工程各成员单位:
现将《2018年脱贫攻坚春季攻势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3月30日
2018年脱贫攻坚春季攻势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
为确保2018年全市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任务高质量完成,按照市扶贫办安排部署,根据《鹰潭市2018年脱贫攻坚春季攻势行动方案》,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2018年脱贫攻坚春季攻势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
一、主要目标
按照“核心是精准、关键在落实、确保可持续”的工作要求,围绕2018年11个贫困村退出、3920个贫困人口脱贫的总体要求,深入实施村组通水泥路、安全饮水巩固提升、贫困村农网改造、安装体育健身设施等行动,建成全面覆盖、通达通畅、标准提升、安全可靠的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体系和设施齐全、配置规范、运营合理、民众欢迎的文化、体育、广电等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为2018年全市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奠定坚实基础。
二、重点任务
1、农村公路建设。研究制定《鹰潭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鹰潭市“四好农村路”考核办法》,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扎实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有效提升农村公路通行服务水平。(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2、农村水利建设。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提高贫困人口生产生活用水保障水平。(责任部门:市水利局)
3、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满足群众的生产生活需要。(责任部门:市供电局)
4、农村体育设施建设。在没有体育健身设施的贫困村根据场地条件逐一安排安装。(责任部门:市体育局)
5、农村高标准农田建设。计划2018年全市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4万亩,优先安排贫困村高标准农田建设,进一步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责任部门:市农粮局)
三、工作措施
建立县(区)为主体、部门(单位)指导、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运行机制,强化措施,完善制度,确保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取得实效。
1、加强沟通协调。 加强市、县区及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及时通报脱贫攻坚工作动态。加强与省直相关部门联系联络,在项目申报、资金争取、项目实施等环节密切沟通,争取支持和指导。加强贫困地区宏观经济形势研判,提出前瞻性、针对性政策建议,注重以点带面、分类指导,切实解决实际问题,确保脱贫攻坚顺利推进。组织召开基础设施建设专项工作组调度会,传达省、市有关会议精神,总结经验和成效,分析问题和原因,督促项目建设进度,提升项目实施质量和水平。
2、强化项目支撑。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围绕脱贫攻坚重点专项,结合贫困地区贫困群众实际,抓好项目储备工作,建立项目储备库。充分利用项目储备库信息平台,按照近、中、远期入库项目滚动发展的要求,切实把项目前期工作做深、做透、做扎实,尽快扭转项目前期工作相对滞后、项目储备相对不足的局面,努力形成“建设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补充一批”的良性循环。
3、加快项目建设。2018年全市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在4月份实现开工建设,保证能开尽开、应开尽开。8月底前,所有开工项目要完成年度建设任务的80%,力争10月底前全部建成完工,确保12月底前今年脱贫攻坚基础设施行动全部项目达到验收标准。
4、加大资金扶持。积极争取上级投资、项目安排向贫困地区倾斜。申报争取一批农村道路、安全饮水、农村电网改造等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力争项目资金扶持取得新突破。
5、加强项目监管。针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立足源头,因地制宜,建章立制。认真加强资金监管,加大对扶贫资金、项目安排、贫困退出、脱贫成效等方面信息的公开力度,建立健全覆盖资金项目使用全过程的审批监管机制。采用专项治理、日常督查、重点抽查、季度考核等方式,实现对人、财、物的有效监管。对滞留、截留、挪用扶贫款物等违法违纪行为,坚决予以查处惩处。
6、强化督导检查。组织开展常态化督导调研,跟进脱贫攻坚任务进展,对各单位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展进行随机督查、检查,及时通报情况,即时纠正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