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鹰潭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七五”普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全民普法和守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十三届十二次全会、市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任务,是实施“十三五”规划、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五年决战同步全面小康”,建设“富裕、秀美、宜居、和谐”鹰潭重要保障。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实施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体制,确保“七五”普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要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要通过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治意识,建设法治文化,全面推进法治鹰潭建设,为“十三五”时期鹰潭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016年8月30日
鹰潭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六五”普法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圆满完全成了法治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各项目标任务,取得了显著成绩。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得到深入宣传,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依法治理水平明显提高,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法治建设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明了我国法治宣传教育的前进方向、基本定位和基本遵循。中共鹰潭市委《关于全面推进法治鹰潭建设的意见》对我市法治宣传教育提出了新目标、新任务和新要求。为做好我局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市规划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 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发展理念,按照全面推进法治鹰潭建设的新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推动工作创新,充分发挥法治宣传进行教育在全面推进法治交通建设中的基础作用,推动全系统树立法治意识,为“十三五”时期鹰潭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加快建设富裕秀美宜居和谐新鹰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作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目标。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进一步增强,依法治理进一步深化,全系统法治观念和全体党员、党章、党规意识明显增强,全系统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提高,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三)工作原则。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应遵循以下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齐抓共管。在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厅的统一领导下,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形成全系统大普法工作格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全方位推进,全系统参与。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厅中心工作,紧扣保障社会公正、促进社会诚信、维护社会秩序“三大重点任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全面实施交通运输系统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坚持依靠群众,服务群众。以满足干部职工不断增长的法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干部职工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系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使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为党员群众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党内法规建设活动中,引导党员群众在法治实践中自觉学习、运用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提升法治素质。
——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根据各单位、各部门的实际和特点,分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突出抓好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带动和促进全体干部职工普法。
——坚持创新发展,注重实效。总结经验,把握规律,适应新常态,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创新,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的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重要论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深刻回答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要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全系统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使全系统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的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宪法学习宣传摆在首要位置,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宣传宪法的实施,实行宪法宣誓制度,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教育引导全系统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增强宪法观念,维护宪法尊严。
(三)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把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法规,推动全社会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促进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大力宣传依法行政领域的法律法规,推动各单位、各部门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夫授权不可为”意识,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大力宣传交通安全和公共交通领域的法律法规,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风险意识和预防能力。
(四)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法规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五)推进鹰潭交通特色法治文化建设。制定出台加强全系统法治文化建设,着力打造有鹰潭特色的法治文化。把法治交通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利用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契机开展法治文化活动,组织开展法治文化下基层等活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
三、对象和要求
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能力的公民,重点是领导干部
(一)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推动全系统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完善干部职工学法制度,建立健全干部学法档案、学考成绩适用的相关制度,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制度化规范化。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学习内容,落实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推动新提拔领导干部任前考法,抓好“一把手”及“班子成员”讲法治工作。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培训总体规划,在其他各类干部培训课程中融入法治教育内容,保证法治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切实增强干部职工自觉守法、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自觉远离违纪红线。健全日常学法制度,创新学法形式,拓宽学法渠道。健全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普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
(二)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落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培训和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进一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深化企业职工普法教育,引导职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加强新经济组织管理人员普法教育,不断提高依法办事、依法自律能力。
四、工作措施
本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结束。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本规划,认真制定本部门规划,深入宣传发动,全面组织实施,确保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一)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各级党委要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宣传和教育在普法教育中发挥职能作用。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根据各自特点和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工作考核评估,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评指导标准和指标体系,完善考核办法和机制,强化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认真开展“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和总结验收。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健全激励机制,加强交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工作。
(二)健全普法责任制。实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健全完善台账管理机制、督导推进机制、公益普法机制和考核评价机制,严格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和销号管理。加强行政执法安全整理编辑工作,推动相关部门面向社会公众建立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发布制度。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在管理、服务过程中,结合行业特点的法律需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各级党组织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切实履行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的职责,把党内法规作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正面典型倡导和反面案例警示作用,为党内法规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三)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创新工作理念,坚持交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在传授法律知识的同时,更加注重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树立法治意识,破除“法不责众”、“人情大于国法”等错误认识,引导全系统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使干部职工对法律的实用需求上升到对法律权威的敬畏与尊崇,让干部职工从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创新方式方法,坚持集中法治宣传教育与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企业、进车队的“法律六进”活动,完善工作标准,建立长效机制。创新载体阵地,因地制宜建设法治宣传橱窗、法治广场。积极运用公共活动场所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公交移动电视屏等,推送法治宣传教育内容。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要定期听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综治绩效考核内容。健全完善党委领导、市局监督、政府实施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体制,加强各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机构建设。高度重视法治宣传队伍建设,切实解决人员配备、基本待遇、工作条件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二)加强工作指导。各级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每年要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向党委报告,并报市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各相关部门的积极性,发挥各自优势,形成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的合力。结合各部门工作实际,分类指导,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积极解决问题,努力推进工作。认真总结推广各单位、各部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入。
(三)加强经费保障。各单位、各部门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相关工作经费纳入部门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确保“七五”普法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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